收费标准参考
律师服务采用预先收费模式,收费标准参考如下:
1、诉讼收费标准
标的额收费金额10万元以下部分 10000
10万-50万元(含) 部分 累加9.0%
50万-100万元(含)部分 累加7.0%
100万-500万元(含)部分 累加6.0%
500万-1000万元(含)部分 累加4.0%
1000万-5000万元(含)部分 累加3.0%
5000万元以上部分 累加1.5%
说明:1、该标准根据2017年8月8日厦门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制定;
2、该标准为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即对标的额根据标准分段适用不同比例分别计算后再累加。
备注: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0元~30000元/件;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按照上述收费标 准收费。采用风险代理的,风险除基础律师服务费外,约定的风险代理律师服务费的计费比例建议一般不高于委托人获得的财产利益或其他利益的50%。
计件或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2、出具律师函或发表律师声明,按照每份2000元以上的标准收费;
3、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律师见证:按照每次10000元以上的标准收费;
4、出具法律意见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每件30000元以上的标准收费;
5、法律尽职调查(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每件50000元以上的标准收费;
6、办理招投标、建设、施工等法律事务(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每件50000元以上的标准收费;
7、代写诉讼文书、仲裁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按照每份2000元以上的标准收费;
8、起草审查修改合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每份3000元以上的标准收费;
9、计时收费按照每1小时800元的标准收费(人员出场费用参照执行)。
10、涉及财产关系的非诉讼法律事务,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根据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可以参照律协指导意见第九条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也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收费: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律师服务费
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 1%~5%
1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部分 0.6%~3%
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部分 0.4%~2%
1亿元—5亿元(不含5亿元)部分 0.2%~1%
5亿元以上部分 0.1%~0.5%